1.负责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,建立完善人才工作机制,制定人才队伍建设配套政策和措施;

2.负责高层次人才工程的推荐、申报、服务工作;

3.负责专家学者工作站的统筹管理工作;

4.负责制定人才建设年度计划,组织开展包括银龄退休教师在内的各类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;

5.负责教职工学历提升、岗位培训、访问研修等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;

6.负责学校职称改革工作,组织开展各系列职称评审和推荐工作

7.负责落实新进人员安家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;

8.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 责  人:何继华、陈世豪、丁  蓉 

对接处领导:张  乐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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